******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武发改审[2020]176******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等,资金来源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工程; 1.2.2 ******医院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5173.37平方米,框架结构,共四层。包含主体、内墙粉刷、外墙装饰等工程。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1.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5173.37平方米,框架结构,共四层。包含主体、内墙粉刷、外墙装饰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1.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规模要求:指单项合同金额≥47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2)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3)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彩色扫描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彩色扫描件);且必须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以查询(提供查询网页彩色截图,截图必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中标情况,合同情况和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且纸质资料与平台信息须一致);如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5.投标担保本次招标投标担保采取承诺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承诺格式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年1月15日至 2021年1月19日 17 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武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武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2月7日10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cn/)、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网(******/list.asp?classid=404&admin_clas=1)上发布。若以上网站公告发布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9.1项目付款方式: (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 关于付款比例的约定:按月支付,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在项目完成结算政府评审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97%;剩余3%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金按相关规定支付; (3)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受到相关单位处罚,影响发包人建设,在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事故或消除影响前,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款,因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资料的缺失,而造成进度付款延迟,发包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医院 地址:武冈市乐洋路5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联 系 人:段女士 徐女士、 电 话:******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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