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2024******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招标代理比选公告以及与代理公司签署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均明确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但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挂网时,招标文件中代理服务费约定由招标人支付,这与之前的代理比选公告及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更正为:“?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遵照执行,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